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呼包鄂榆”城市群發展規劃
2018/03/15內蒙古自治區、陜西省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于呼包鄂榆城市群發展規劃的批復》(國函﹝2018﹞16號),現將《呼包鄂榆城市群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印發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劃》實施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質量第一、效益優先,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著力推進生態環境共建共保,著力構建開放合作新格局,著力創新協同發展體制機制,著力引導產業協同發展,著力加快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努力提升人口和經濟集聚水平,將呼包鄂榆城市群培育發展成為中西部地區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城市群。
二、請內蒙古自治區、陜西省人民政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深化細化配套政策措施,確保目標任務如期完成。切實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兑巹潯穼嵤┲猩婕暗闹卮笫马?、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按規定程序報批。
三、請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研究制定支持呼包鄂榆城市群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在有關規劃編制、體制創新、重大項目建設、優化行政區劃設置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
四、我委將按照國務院批復精神,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適時組織開展實施情況督查評估,研究新情況,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附件:呼包鄂榆城市群發展規劃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8年2月27日
呼包鄂榆城市群發展規劃
【前 言】
呼包鄂榆城市群位于全國“兩橫三縱”城市化戰略格局包昆通道縱軸的北端,在推進形成西部大開發新格局、推進新型城鎮化和完善沿邊開發開放布局中具有重要地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 年)》,按照黨的十九大報告精神,特制定本規劃。規劃是培育發展呼包鄂榆城市群的綱領性文件和編制相關專項規劃、布局重大項目的重要依據。
呼包鄂榆城市群規劃范圍包括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和陜西省榆林市,國土面積 17.5 萬平方公里,2016年常住人口 1138.4 萬人,地區生產總值 14230.2 億元,分別約占全國的 1.8%、0.8%和 1.9%。
規劃期到 2035 年。
第一章 規劃背景
近年來,按照以城市群為主體構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格局的要求,呼包鄂榆四市積極推進協同合作,具備成為西部地區重要城市群的良好條件,同時也面臨著重大挑戰。
第一節 發展基礎
城市群雛形初步顯現。擁有呼和浩特、包頭兩座大城市和鄂爾多斯、榆林兩座中等城市,一批小城市和小城鎮正在加快發育,城 市和城鎮間互動密切,協同發展態勢明顯。2016 年常住人口城鎮化 率達 69.3%,比全國平均水平高約 12 個百分點。
產業合作基礎較好。以能源、化工、冶金、新材料、裝備制造、 農畜產品加工等為主的工業體系基本形成,旅游、商貿、金融、大 數據等服務業發展較快,城市間能源、旅游等產業合作密切,產業 分工協作體系逐步建立。
交通設施相互連接。京藏、京新、榮烏、青銀等高速公路和京 蘭、太中銀等鐵路橫貫東西,包茂高速公路和包西鐵路縱穿南北, 建有呼和浩特、鄂爾多斯 2 個國際機場和包頭、榆林 2 個支線機場, 現代交通樞紐正在形成。
資源合作利用潛力大。煤炭、石油、天然氣和稀土、石墨、巖鹽、鐵礦等能源礦產資源富集,風、光資源充足,草原、沙漠、濕 地和黃河、長城、古城等自然人文資源豐富,城市間資源互補、合 作利用蘊藏著很大的潛力。
人文交流底蘊深厚。歷史上農耕文明與游牧文明深度交融,人 緣相親、民俗相近、文化同源、交流密切、認同感較強,近年來毗 鄰區域合作不斷深化,城市協同發展條件較好。
第二節 機遇與挑戰
發展機遇。黨的十九大對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作出了戰略部署,為培育發展呼包鄂 榆城市群指明了方向。國家新型城鎮化戰略加快實施,中西部城市 群布局形態調整優化,為呼包鄂榆城市群加快發展增添了強勁動力。西部大開發深入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公共資源投入持續增加, 為城市群提升發展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撐?!耙粠б宦贰苯ㄔO成效顯 著,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不斷推進,為城市群擴大開放搭建了廣闊 平臺。改革紅利不斷釋放,“放管服”改革向縱深發展,為城市群 轉型發展營造了有利環境。
面臨挑戰。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 正處在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攻關期,城市群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突出。呼包鄂榆城市群中心城市輻射帶動能力不強,城市間協同發展體制機制建設尚處于起步階段。資源型產業轉型升級任務艱巨,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相對 滯緩。城際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欠賬較多,公共服務共建共享水平亟 待提高。生態系統比較脆弱,環境容量較為有限,生態修復和環境 治理任務艱巨。
第三節 重大意義
培育發展呼包鄂榆城市群,有利于探索資源型地區和農牧結合 區新型城鎮化道路,強化舉措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有利于 加強產業分工協作和提升整體競爭力,培育新增長點、形成新動能, 支撐引領區域經濟發展;有利于擴大對內對外開放特別是向北向西 開放,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有利于保護黃河流域生態環境, 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有利于鞏固民族團結、邊疆安寧的大好局 面,建設祖國北疆亮麗風景線。
第二章 總體要求
培育發展呼包鄂榆城市群,必須強化改革開放引領作用,彰顯區域民族特色,充分發揮各城市比較優勢,促進城市群內部協同發 展和城市群整體對外開放。
第一節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 面”戰略布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和貫徹落 實新發展理念,堅持質量第一、效益優先,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 主線,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著力推進生 態環境共建共保,著力構建開放合作新格局,著力創新協同發展體 制機制,著力引導產業協同發展,著力加快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努 力提升人口和經濟集聚水平,將呼包鄂榆城市群培育發展成為中西部地區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城市群。
第二節 戰略定位
充分發揮比較優勢,彰顯區域和民族特色,建設面向蒙俄、服務全國、開放包容、城市協同、城鄉融合、綠色發展的中西部地區重要城市群。
全國高端能源化工基地。以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為目標,堅持高 端、清潔、環保、安全的發展方向,延伸產業鏈,提升附加值,推 動協同發展,實施創新驅動,加快轉型升級,建成高端能源化工基地。
向北向西開放戰略支點。充分發揮區位優勢,加大對外開放力 度,全方位推進與蒙古國、俄羅斯的務實合作,加快推進中蒙俄經 濟走廊建設,強化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深化人文交流合作,加快外 向型經濟發展,建設向北向西開放戰略支點。
西北地區生態文明合作共建區。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 然,科學有力實施荒漠化防治、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加強水資源 和林草資源保護,重點在生態保護修復、資源開發補償、區域生態 補償、生態經濟發展等體制機制方面積極探索、先行先試,保障黃 河中游生態安全,建成西北地區生態空間共建共享、生態環境共治 共管、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宜居城市群。
民族地區城鄉融合發展先行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農業 農村現代化,全面加強新農村、新牧區建設,提升人居環境水平, 充分發揮區域中心城市的承載能力和輻射作用,加快產城融合和多 元文化交融,探索民族地區城鄉融合發展新路子,實現民族團結和 邊疆穩定。
第三節 主要目標
到 2035 年,城市群協同發展達到較高水平,整體競爭力和影響力顯著增強。產業分工協作更加合理,邁向中高端水平;基礎設 施網絡全面建成,能源、通信、水利設施保障能力明顯提升,互聯 互通的交通運輸網絡基本建成;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社 會文明程度達到新的高度;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共建共保取得 明顯成效;對外對內開放水平全面提升,向北向西開放戰略支點基 本形成;以城市群為主體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格 局基本形成,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穩步提升,協同發展體制機制基本建立,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
第三章 空間布局
堅持城市群與區域協同、城市與鄉村融合發展,突出城市群發 展特色,優化城市群城鎮體系,形成經濟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的空 間格局。
第一節 構建城市群發展空間格局
按照城市協同、城鄉融合、約束有效、資源環境可承載的要求, 依托中心城市、黃河水道和生態地區,構建“一軸一帶多區”的空 間格局。
呼包鄂榆發展軸。依托京包、包茂交通運輸大通道,突出呼和浩特區域中心城市作用,強化包頭、鄂爾多斯、榆林區域重要節點 城市地位,增強土默特右旗、準格爾旗、托克托縣、達拉特旗、伊 金霍洛旗、神木市、靖邊縣等多點支撐能力,積極推進鄰近城市聯 動發展,加快能源化工、裝備制造、現代農牧等主導產業和新材料、 大數據云計算、生物科技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現代服務業發展, 不斷提升中心城市人口和產業集聚能力。
沿黃生態文化經濟帶。嚴格保護黃河生態環境,大力傳承優秀 傳統文化,科學有序利用沿岸平原、濕地、沙漠和歷史、文化等各 類資源,合理布局沿岸產業,有序推進綠色農畜產品生產和沿黃河風景帶旅游發展,加快沿黃生態、經濟、文化走廊建設,加強黃河 流域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夯實城市群發展基礎。
生態綜合治理區。落實主體功能定位,嚴格保護綠色生態空間, 加強沙漠沙地生態治理區、黃土高原丘陵溝壑水土保持區、大青山 南麓生態保護區、陰山北麓生態綜合治理區以及荒漠化草原修復區 建設。實施退耕還林還草、三北防護林體系、京津風沙源治理、天 然林資源保護、退牧還草、農牧交錯帶已墾草原治理等生態工程和地質環境治理、水資源保護和小流域治理等重大行動,恢復和改善 自然生態功能。
第二節 優化城市群城鎮體系
發展區域中心城市。發揮呼和浩特區域中心城市作用,強化科 技創新、金融服務、文化教育、開放合作等城市功能,推進要素集 聚,持續提升綜合承載和輻射帶動能力。發揮特色產業優勢,建設 國家級乳業生產加工基地和大數據產業基地。
壯大重要節點城市。完善城市功能,加大城市開發開放力度, 加強城市間協作聯動,實現集約、互補發展。
——包頭市。堅持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積極推進產城融合、軍 民融合,大力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和“中國制造 2025”試 點示范,建設宜居宜業宜游的現代工業城市。著力發展稀土新材料、 新型冶金、現代裝備制造、綠色農畜產品精深加工等產業,打造城 市群創新型企業孵化基地和具有全球影響的“稀土+”產業中心。
——鄂爾多斯市。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加快東勝區、康 巴什區和伊金霍洛旗阿勒騰席熱鎮一體化步伐,建成要素聚集、生 態宜居的現代化城市和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實施科技創新戰略, 推進鄂爾多斯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裝備制造基地、空港園區、 綜合保稅區建設,打造資源精深加工中心和一流的能源化工產業示 范基地。
——榆林市。推進榆林老城區、高新區、空港區等統籌發展, 建設黃土高原生態文明示范區、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和陜甘寧蒙晉交 界特色城市。提升現代特色農業,發展高端能源化工產業,建設現 代特色農業基地和高端能源化工基地。
培育一批中小城市。強化城市空間連接、功能傳導作用,加強 與區域中心城市和重要節點城市的統籌規劃、功能配套,發展特色 縣域經濟,逐步將托克托縣、土默特左旗、武川縣、土默特右旗、 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達拉特旗、準格爾旗、神木市、靖邊縣、綏德縣等縣(市、旗)政府駐地培育成為功能相對完善、產業和人口 集聚水平較高的城市。支持符合條件的縣“撤縣設市”,加大對新設市的支持指導力度。加大對旗府所在城鎮的政策支持。
有序推進特色小鎮建設。按照控制數量、提高質量,節約用地、 體現特色的要求,建設一批美麗特色?。ǔ牵╂?。根據區域要素稟 賦和比較優勢,立足小鎮功能需要,提升小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 水平,完善小鎮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搭建城市群結構調整和轉型 升級新平臺,為農牧業轉移人口就近城鎮化和產業發展提供支撐。
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協調推動新型城鎮化 和新農村新牧區建設,著力增強農村牧區發展活力。統籌城鄉布局, 完善縣域鄉村建設規劃,合理安排產業集聚、村落分布、生態涵養、 農田保護等空間布局,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協調有序的村莊 新格局。加快推進農村牧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實現水 電路氣等基礎設施城鄉聯網和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 城鄉共享。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統籌推進產業扶貧、易地搬遷、生態補償、教育脫貧、社保兜底等各項扶貧工作,切實解決深度貧 困地區脫貧攻堅問題。
第三節 推動人口向城鎮集聚
有序引導非邊境地區人口向城鎮集聚。優化城市人居環境,提升綜合功能,有序引導非邊境地區人口向大中城市和小城鎮集聚。 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適當設定參加社會保險戶籍條件,全面放開退役士兵、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 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親屬投靠等人群的落戶限制。創新完 善人口服務與管理制度,為外來人口遷入和定居提供便利條件。
有序推進農牧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嚴格控制位于農牧業核心區 城鎮的建設用地總量和開發邊界,控制農畜產品主產區土地開發強 度。建立健全農牧業人口轉移激勵機制,探索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 民化成本分擔機制。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引導農牧業人員有 序向城鎮轉移。
推動重點生態功能區人口有序退出。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 線,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各類開發活動。引導庫布其沙漠、 毛烏素沙地、丘陵溝壑區、土石山區和陰山北麓農牧交錯帶等生態 脆弱地區農牧業人口向城鎮轉移,逐步降低人口數量,減輕人口對生態環境的壓力。
第四章 引導產業協同發展
立足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推動產業分工協作和轉型升級,加 快淘汰落后產能,大力發展優勢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 業,培育發展新動能,加快建設實體經濟、科技創新、現代金融、 人力資源協同發展的產業體系。
第一節 強化產業分工協作
著力構建產業協作平臺。依托各類現有國家級、省級園區,構 建區域產業分工協作平臺和載體。深化跨區域產業分工協作,合作共建產業園區和合作試驗區,逐步形成橫向錯位發展、縱向分工協 作新格局。加快蒙西產業轉型升級,支持準(格爾)托(克托)清 (水河)工業園區開展城市間產業合作試點,支持內蒙古烏蘭木倫 鎮與陜西大柳塔鎮共建蒙陜合作試驗區,探索建立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合作新機制。支持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建設,促進 產業集聚集群發展。
打造區域分工協作產業鏈條。探索在裝備制造、新材料、電子 信息、循環經濟等領域打造區域分工協作產業鏈條。著力提升包頭、 鄂爾多斯關鍵零部件研發制造和裝備組裝能力,支持包頭、榆林共 建稀土新材料、鎂鋁生產及綜合開發利用基地,引導呼和浩特、榆林在光伏新材料研發制造領域開展合作。發揮呼和浩特大數據產業 引領帶動作用,在包頭配套發展電子信息元器件及電子信息高端材料制造,在鄂爾多斯、榆林發展云計算相關應用產業。鼓勵鄂爾多 斯、榆林發展循環經濟,為金屬材料加工、新型建材等產業提供粉煤灰、煤矸石等原材料。
構建軍民產業融合發展平臺。加大經濟建設項目貫徹國防要求 的工作力度,發揮區域軍民融合產業基礎和傳統優勢,重點促進軍 民信息互通、資源共享、成果轉化,加快構建軍民融合“軍轉民”、“民參軍”服務平臺。重點發展軍民兩用新材料和新技術,著力研 發軍民兩用新裝備和新產品。
第二節 聯手打造優勢產業集群
高端能源化工產業集群。合理配置資源,優化產業布局,加快 推進以清潔能源、煤基精細化工為核心的能源化工產業集群高端化 發展。以煤化電熱一體化為重點,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有序發 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在充分考慮生態環境容量和 水資源承載能力的前提下,穩妥推進煤制油、煤制氣產業化示范工 程,加快發展煤基高端精細化學品,推進蘭炭特色產業轉型升級, 支持鄂爾多斯、榆林建設一流現代煤化工產業示范區。
金屬加工和裝備制造產業集群。推動包頭鋼鐵基地轉型升級。 以包頭、榆林為主體,重點打造煤—蘭炭—硅鐵—鎂—鎂加工等有 色金屬生產加工產業鏈。以包頭和鄂爾多斯為重點,建設現代裝備 制造基地,大力發展工程機械、礦山機械、煤炭機械、化工裝備、新能源設備等特色裝備制造,積極發展載重汽車、乘用車、新能源 汽車、智能機械、軌道交通裝備,支持發展模具、零部件等配套產 業。
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以呼和浩特為中心,深入實施“互聯網 +”發展戰略,加快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和光伏基地建設,建成重要 的云計算數據中心、備份中心和開發應用中心。大力發展服務外包。支持包頭依托軍工基礎重點發展稀土新材料和核電燃料元件、石墨 (烯)等,建設國家級稀土新材料基地和技術研發中心。支持鄂爾 多斯、榆林、包頭依托煤化工產業基礎,發展化工新材料和高品質 鎂合金、鋁合金、多晶硅等新材料。支持榆林打造成為新能源、新 材料產業基地。
綠色農畜產品生產加工產業集群。立足獨特的農牧資源優勢, 重點打造乳、肉、絨、薯、林果、蔬菜、雜糧等特色農產品優勢區, 推進農業“產—加—銷”一體化發展。支持內蒙古和林格爾經濟開發區建設以乳肉為重點的綠色農畜產品加工基地。加快榆林、鄂爾 多斯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建設。切實轉變農牧業發展方式,培育壯大 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培養新型家庭農牧場和職業農牧民,推進農 村承包地“三權”分置,支持有條件的鄉村建設田園綜合體,發展 觀光休閑農業、創意農業等新業態。適度發展現代沙漠農業,大力 發展旱作農業。開展農產品檢測互認,建設農產品綠色通道,培育 一批著名、馳名商標和特色農業品牌。發展有機農業、生態農業、 沙產業、草牧業、林下經濟、生態旅游等生態經濟。
第三節 共同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
文化旅游業。樹立綠色發展和全域旅游理念,整合優質旅游資 源,著力打造黃河華夏文明、草原生態觀光、大漠風情體驗、陜北 特色文化四大旅游帶,積極開發文化體驗游、民族民俗游、健康養 生游、工業觀光游、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體育賽事游等項目。大 力推進廁所革命,完善旅游服務設施,提升旅游接待服務、組織管 理和治理規范水平。積極推動風景名勝區建設。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旅游景區、旅游項目及旅游配套設施開發建設。強化跨區域旅游交 通銜接,建設黃河風景道和長城旅游廊道,加快自行車拉力賽補給 站、旅游驛站、自駕車營地等基礎設施建設,打通城市群內部及與 銀川、延安、太原等周邊城市旅游通道。
商貿流通業。加快呼和浩特、包頭物流節點城市和呼和浩特、 包頭、榆林物流園區布局城市建設,推進物流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打造輻射西北、連接蒙俄的現代物流平臺和區域性商貿中心。完善 貨運服務網絡,合理布局城市配送中心、冷鏈物流中心,搭建農牧 區雙向流通綜合物流平臺,大力培育第三方物流、連鎖配送企業。 積極發展國際物流,深化呼和浩特沙良公鐵物流港和出口加工區、 包頭公鐵海鐵物流港、鄂爾多斯綜合保稅區和空港物流園區、滿都 拉口岸物流中心等建設。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支持運輸配載、跟 蹤追溯、庫存監控等專業化、特色化物流信息平臺發展,推動物流 信息平臺互聯互通。統籌推進大宗商品、建材、快遞等專業物流交 易中心和綜合型物流園區建設。支持包頭建立稀土交易中心和國家 級儲備中心,支持鄂爾多斯、榆林建立化工產品交易中心和重要的 區域煤炭交易中心。
金融業。有序發展金融租賃和融資租賃,按照風險可控、商業 可持續原則開展大型成套能源化工裝備、專用物流車輛等設備融資 租賃業務。提升金融業對外服務能力。強化金融風險監測和金融安 全防護,加大不良資產處置力度。
信息服務業。大力發展云計算、物聯網、電子商務和地理信息 等產業。加強鄂爾多斯、榆林現代工業信息服務平臺建設,重點發 展能源互聯網、智能交通、食品安全等“云應用平臺”。推進包頭 廣告產業試點園區建設,積極培育新業態新模式。
第四節 合力提升創新能力
構建協同創新發展新格局。建立協同創新體系,加強重點實驗 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基地的統籌協調,完善公共科技資源 共建共享機制。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構建普惠型創新支持 體系,創新科技服務模式,積極發展新興業態。緊密對接西安、上 海、珠三角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的創新資 源,共建知識產權服務平臺和技術交易市場。強化城市群知識產權 基礎能力建設,加大知識產權投入,提高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水平。
共建產業科技創新平臺。支持榆林和鄂爾多斯創建國家級煤炭 清潔高效利用創新中心。依托白云鄂博稀土資源研究與綜合利用國 家重點實驗室,研究在包頭、榆林設立鎂、鋁合金綜合利用技術創 新平臺。建設一批產業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臺。
推進科技成果產業化。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 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引導優勢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等共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重點在煤化工、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等領域聯合開展科技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 積極推動建立“標準統一、流程規范、資質互認”的技術交易市場 和技術轉移聯盟。
推動全社會創新創業。倡導創新文化,加強創新資源共享和創 業培育服務,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建立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 整合各類培訓資源,打造一批職業技能培訓基地和培訓品牌。依托 呼和浩特創業園、榆林創業園等創新創業平臺,培育一批掌握行業 “專精特新”技術的科技“小巨人”企業;依托科技園區、高校、 職業學校、科研院所,培育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 的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圍繞特色優勢和新興產業,加快發展“互聯網+”創業網絡體系。
第五章 加快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統籌推進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礎設施建設,構建布局 合理、功能完善、安全高效、優質服務的現代基礎設施體系,提升 城市群協同發展和開放合作的保障支撐能力。
第一節 構筑城市群內外綜合交通運輸網
提升城市群內部聯通水平。構建完善的綜合運輸通道骨架,優 化干線鐵路、城際鐵路和專支線鐵路網絡。完善公路運輸網絡,有 序實施國家高速公路建設,推進國省干線公路升級改造,加大農牧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提升公路交通安全設施防護能力。
暢通對外陸路交通通道。有序推進京包(頭)、包(頭)銀(川)、 包(頭)西(安)等鐵路建設,改造提升包茂高速、榮烏高速、青銀高速以及國省干道,暢通通往二連浩特、滿都拉等邊境口岸和秦 皇島、曹妃甸、黃驊港等沿海港口的公鐵、鐵海聯運通道,重點建設大能力貨運鐵路和重載公路,改造繁忙干線、主要樞紐及客貨站場,促進與京津冀、關中平原、寧夏沿黃、山西中部等城市群緊密聯接。
打造綜合航空運輸體系。培育呼和浩特的區域航空樞紐功能,增強對周邊的輻射能力。提升包頭、鄂爾多斯、榆林等其他機場發 展水平,支持加密呼和浩特、鄂爾多斯與蒙俄兩國主要城市的直達 航班。加快呼和浩特新機場建設,推動包頭、鄂爾多斯機場改擴建, 規劃建設支線機場、通用機場和直升機起降點,加快推進靖邊通用 機場建設。優化航線網絡,提高航班密度,拓展短途運輸、通航包 機飛行和空中游覽等航空業務。
加快綜合交通樞紐建設。加強以機場、高鐵站、公路客貨站場 為中心的綜合交通樞紐建設,優化樞紐內部交通組織,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實現客運“零距離”換乘和貨運“無縫化”銜接。提升呼和浩特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的功能,推進包頭、榆林建設 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推進鄂爾多斯建設區域性綜合交通樞紐 城市。
第二節 推進能源通道建設
加快電力外送通道建設。建設蒙西至天津南、上海廟至山東、 榆橫—濰坊、陜北—武漢等特高壓電力外送通道。結合受端市場情 況,推進蒙西地區電力外送通道論證,加快神木—河北南網擴建工 程,支持開辟榆林至關中平原城市群的電力通道。提升蒙西電網與 華北電網的聯網水平,擴大主網覆蓋范圍,在風電、光電等新能源 開發集中的地區建設一批 500 千伏及以上的匯集站及送出通道。加 強蒙西電網內東西、南北斷面匯集輸送能力,各供電區之間形成多 回路聯網。
加強油氣管道建設。結合鄂爾多斯盆地天然氣資源開發和煤制 氣項目建設,完善區域內油氣管網。鼓勵油氣管道投資主體多元化, 重點推進陜京四線、鄂爾多斯—安平—滄州、西氣東輸三線、蒙西 煤制氣管道等跨省區油氣長輸管道建設,研究建設鄂爾多斯、榆林 連接京津冀和東部沿海地區的化工產品輸送管道。統籌利用天然 氣、煤制氣等多種氣源,加快跨區域管道建設,加強旗縣支線管道建設,根據上游供氣量科學有序推進氣化進程,逐步構建一體化環 狀天然氣管網。
第三節 強化水利支撐能力
提升水資源安全保障能力。優化水資源配置,切實保障中心城 市、重點城鎮、重要產業、生態環保合理用水需求。以解決工程性 缺水和飲水安全問題為重點,推進大型水庫工程前期工作??茖W實 施紅堿淖、哈素海等生態區域補水。深入推進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 障達標建設,加強應急備用水源工程建設,積極開展疏干水、再生 水、雨水等非常規水資源綜合利用,建立多水源互濟的供水安全保 障體系。加強城市供水設施建設與改造,鞏固提升農村牧區飲水安 全工程成果,提升集中供水率和自來水普及率。加快黃河內蒙古段 二期防洪治理工程等干支流防洪防凌工程建設,加強城市防洪排澇 綜合治理。
嚴格水資源管理。開展重大項目水資源論證,加強建設項目取 水管理和用水總量控制。嚴格實施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 制度,減少地貌植被破壞,有效防治人為水土流失。嚴格落實“河 長制”、“湖長制”和“水十條”,確保經濟社會發展與水資源水環 境承載能力相適應。優化黃河流域水資源調度,加強水功能區限制 納污紅線管理,嚴格控制入河湖排污總量,優化調整黃河沿岸取水 口、排污口布局。強化工業、農業等領域節水改造和技術推廣。支持有條件的城市建設“海綿城市”。
構建水利協作平臺。加快跨區域水權交易平臺建設,完善水權 有償轉讓和水權交易市場管理。推廣黃灌區水權有償轉讓試點經 驗,擴大黃灌區水權有償轉讓規模,形成共同保護和開發利用水資 源的管理機制。推動區域重大水利項目統一規劃實施。加快區域水 資源信息統一平臺建設,實現區域內水資源監控能力項目聯網,促 進水利基礎信息共享,推進水資源調度配置、水量水質監管、水土 保持監管、防洪減災監測調度、水文測報自動化和決策管理一體化。
第四節 構建信息共享網絡系統
統籌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大容量、多路由、高安全性干線光纜網絡建設,推進城際網絡的高速互聯、城市網絡的光纖覆 蓋和農村寬帶的延伸覆蓋,搭建更多光纖寬帶通道和出入口。推進 “三網”融合和物聯網應用,加快發展下一代互聯網和移動通信網, 加強通信網絡、重要信息系統和數據資源保護,提高網絡治理和信 息安全保障水平。加快現有通信網絡、城市電網等架空線入地工程, 支持各地依據規劃穩步推進城市綜合管廊建設。
協同推進智慧城市建設。拓寬深化新一代信息技術在城市建設 管理中的應用,推進在城市規劃、土地利用、基礎設施、公共管理、 產業發展、生活出行等方面的信息化應用,整合網絡資源,搭建統 一的政務云、物流云、環境監測云和電子商務云,提升綜合信息服務水平。支持有條件的地區開展智慧市政、智能交通、智慧園區、 智慧社區建設試點。
第六章 推進生態環境共建共保
牢固樹立生態文明理念,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實施最 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建立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和污染防治區域 聯動機制,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綠色發展,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第一節 共筑生態屏障
沙漠沙地生態保護區。繼續實施和優化禁牧、休牧、輪牧政策, 在庫布其沙漠邊緣和毛烏素沙地腹地推進退牧還草、沙地沙漠鎖 邊、沙柳平茬復壯等工程。支持鄂爾多斯、榆林聯合創建毛烏素沙 地綜合治理示范區,支持庫布其沙漠生態經濟示范區建設,推廣產 業化治理荒漠經驗和模式。引導社會資本發展沙漠生態產業,探索 開展沙漠土地政策改革試點。
黃河沿岸生態保護區。在城市群沿黃河丘陵溝壑及黃土高原分布地區,統籌實施“三北”防護林、天然林保護、水土保持、京津 風沙源治理、退牧還草等生態工程,切實防治水土流失。協同開展 小流域綜合治理,積極推進水土保持和資源開發區植被恢復等生態 綜合治理工程。加強沿黃河濕地生態系統保護,重點推進包頭黃河國家濕地公園建設、紅堿淖濕地保護和無定河全線綜合整治等。
陰山南北麓生態保護區。全面實施大青山綜合治理保護工程和 陰山北麓農牧交錯帶林草植被恢復工程、生態移民工程,大力開展 地質環境治理和水源地保護,繼續實施草畜平衡、禁牧休牧輪牧制 度,推進京津風沙源治理二期、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和人口轉移 工程,促進草原生態修復。
第二節 共治環境污染
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推進電力、鋼鐵、水泥、焦化(蘭炭)、 化工、有色金屬冶煉等重點行業脫硫、脫硝和除塵設施升級改造, 有效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排 放和重點工業園區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排放。建立區域統一的信息 共享、監測監管、聯合執法、應急處置等機制,提升大氣污染聯防 聯控能力。
水環境污染共治。建立黃河流域地表飲用水和跨界流域水質保護區聯防聯控機制,共同推進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管理,確保飲 用水安全。清理整頓黃河干流兩岸污染企業。建立統一的黃河水質 監控平臺,合理設置跨界河流交接斷面,明確水質控制目標,沿岸 縣(市、區、旗)實施河流水質、項目審批、規劃實施等方面的信 息通報制度,建立水污染物排放的行業標桿管理機制。
土壤污染聯合防治。深入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嚴格管 控污染地塊風險,有序推進污染地塊治理與修復。實施農用地分類 管理,加大優先保護類耕地保護力度,分類推進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和嚴格管控,重點治理永久基本農田、蔬菜基地的土壤重金屬污染、 有機污染,改良河套平原和土默川平原鹽堿地集中區。嚴格涉重金 屬行業污染防控,切斷污染物進入農田途徑。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 治,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推行農業清潔生產,加強地膜回收與利用。
重點行業領域污染綜合防治。嚴格控制并強化治理火電、煤炭、 冶金、化工、建材、核燃料等行業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統籌推進露 天采礦區、采煤沉陷區、廢棄油氣井等區域生態修復和環境整治。推進垃圾分類回收和危險廢物全過程規范化管理。加強城鎮和園區 環?;A設施建設,實現處理設施全覆蓋和穩定運行。
建立污染聯防聯治機制。推進環境監測網絡一體化建設,實現 環境信息共享,有效提升區域環境監管水平。嚴格環保執法,統一環保執法標準,強化環境考核和問責機制。建立環保與各職能部門 的聯動機制,完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制度,提高突發環境事件應 急水平。建立環保新技術共享平臺,建設統一的環保專業培訓基地。
加強環境影響評價。密切跟蹤規劃實施對區域、流域的生態環 境以及人民健康產生的影響。對納入規劃的重大建設項目依法履行 環評審批程序,嚴格土地、環保準入。重點對資源開發、產業發展、 城市建設等方面可能產生的不良生態環境影響進行監測評估。充分考慮噪聲因素,科學規劃高速公路、鐵路、機場、工業企業等高噪 聲污染項目選址,減少噪聲擾民。建立統一高效的環境監測體系、 環境聯合執法監督機制、規劃環評會商機制。
第三節 共促綠色發展
健全生態文明制度。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 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大力推進城市群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 碳發展。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實行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 任審計,建設一批生態環境友好型社區、牧區、村鎮。按照“誰開 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原則,加快建立符合區域特色的生 態保護補償制度體系。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倡導綠色循環低碳 生活方式,鼓勵綠色生產和綠色消費,推廣使用綠色產品。
共同發展循環經濟。搭建區域共享的循環經濟技術、市場、產 品等服務平臺,加快推進區域間、產業間、園區間循環式布局,鼓勵企業間、產業間建立循環經濟聯合體。開展園區循環化改造,支持白云鄂博、神木錦界等建設國家級循環經濟示范園區。加強煤炭、 稀土、有色金屬等共伴生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推動煤矸石、粉煤灰、 冶金和化工廢渣、尾礦等工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推進建筑、道路廢 棄物以及農作物秸稈、畜禽糞污、農林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強化節能減排降碳。加大淘汰落后產能力度,強化重點企業節 能管理,推動煤炭、電力、冶金、化工、建材等重點行業節能,促 進重點產業能耗水平達到行業先進水平。加大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力 度,推進實施清潔化改造,促進污染物減排。加大新能源在工業生 產、交通運輸、公共事業、居民生活中的推廣應用力度,切實降低 重點領域碳排放強度。積極開展碳排放權交易相關工作。推廣節能 低碳產品與技術,加強森林、草原撫育和經營,增加生態系統碳匯。
第七章 構建開放合作新格局
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強化國際次區域合作和國內地區 間交流協作,提升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努力建設向北向西開放戰略支點。
第一節 推進區域對外開放
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充分發揮包(頭)蘭(州)—臨 (河)哈(密)、包(頭)茂(名)、包(頭)滿(洲里)、集(寧)二(連浩特)等交通干線和二連浩特、滿都拉口岸的作用,推進能 源、裝備、服務、商品進出口,做大做強一批骨干外經貿企業,扶 持發展一大批中小外經貿企業。建設電子商務平臺,發展面向蒙、 俄、中亞及歐洲的電子商務。
打造對外開放合作平臺。積極推進呼和浩特鐵路口岸建設,推進鄂爾多斯綜合保稅區建設,支持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區在條件成熟時整合優化為綜合保稅區。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建設面向蒙俄的經濟 合作區、進出口商品加工區和旅游經濟合作區。積極推進內陸港和 配套物流園區建設,大力發展鐵海聯運國際集裝箱運輸,打造輻射、 服務整個區域的綜合性港區。加強呼和浩特、鄂爾多斯航空口岸建 設,支持榆林創建航空口岸,支持符合條件的地區建設海關特殊監 管區域,完善通關全流程一體化管理機制和運行模式。推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
構建外向型經濟體系。積極拓展物流和供應鏈功能,推動機械 制造、電子信息、食品、紡織、水果、蔬菜等出口加工產業基地化、鏈條化發展。強化區域裝備制造業配套協作。以榆林為主體,建設 絲綢之路“金屬鎂”生產供應中心。提升進口資源落地加工能力, 以煤炭為重點打造國家重要的能源進出口通道、戰略資源精深加工 和儲備基地。引導企業聯合開展與蒙俄經貿合作,加強與發達國家 和地區交流合作。
第二節 強化國內區域協作
強化與京津冀對接合作。深化京蒙對口幫扶,完善合作平臺與 協作機制,推進科技、教育、醫療、衛生和產業互補對接。承接京 津冀地區產業轉移。加強與天津市、河北省在港口資源使用和內陸 港方面的合作。
加強與東部沿海城市群合作。深化同東部沿海城市群在資金、 技術、項目、產能和市場等方面的合作對接,共同探索“園區共建、 項目共管、收益共享”的合作模式,深化蘇陜對口幫扶。探索與相 關省市開展優質優勢產能置換轉移試點。積極發展飛地經濟,主動 承接東部地區產業轉移。
強化與鄰近省區和周邊城市協作。進一步增強與寧夏、甘肅的對接和協作。加強與西安、延安、烏蘭察布、巴彥淖爾、烏海、大 同等周邊城市在基礎設施、重點產業、科技創新、市場開發、生態 建設、公共服務等方面的協作,輻射帶動內蒙中西部、陜西北部、山西北部加快發展。
第三節 深化內部交流合作
推進交通物流協同管理。促進交通運輸聯動共享,推進客票一體聯程和貨物多式聯運。探索物流管理體制改革,打破現有的物流 業務條塊分割和地區封鎖,推進綜合交通運輸信息資源互通共享, 研究在有條件的地區建設一批公路港。
加強人才交流合作。完善人才評價激勵機制和服務保障體系, 優化各類人才的創新創業條件和生活環境。加快培養各類高層次人 才,重點引進和培養能源化工產業亟需的高等技術人才、高級管理 人才和高級技術工人等。搭建產學研用合作平臺,開展多層次多渠 道交流,吸引國內外知名專家學者、企業家和社會人士合作創新創 業。鼓勵主要城市之間互派干部掛職鍛煉。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 仲裁機構交流協作,切實保障跨地區就業勞動者權益。
推動教育文化交流合作。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合作,支持 區域內高校和職業學校共建共用科研實驗室、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和 實訓基地。構建教育交流合作平臺,建立高校專家資源交流合作和 教師培訓交流合作機制。聯合引進優質教育資源,完善職業教育和 培訓體系。突出草原文化、黃土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加強文化遺 產保護傳承,打造歷史文化名城、文化街區和民族風情小鎮,培育建設一批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第八章 創新協同發展體制機制
打破行政壁壘,釋放市場活力,加強社會公共服務資源共建共 享,創新城市間利益協調機制,全力促進城市群協同發展。
第一節 推進公共服務一體化
共享醫療衛生資源。加強區域醫療衛生機構合作交流,開展遠程診療、派駐專家、交流進修和疑難疾病聯合攻關、會診。推動實 現各醫療機構使用通用病歷、醫學檢驗檢查結果互認,推進職業健 康監護結果互認。建設適用共享互聯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臺,推 進跨區域、跨機構衛生和計劃生育業務協同。加強蒙醫藥交流與合 作,發揮蒙醫藥在預防、康復、養生保健、老年養護、健康旅游等 方面的優勢作用,推動蒙醫藥走出去。推進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 探索建立全民健康管理體系。支持包頭市建設國家健康城市試點市。
推進社會保障服務一體化。推行“互聯網+人社”,提高跨省 (區)、跨市養老保險待遇資格協助認證效率,推進城市群內養老 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加快社會保障“一卡通”建設,推進基本醫療 保險異地就醫持社會保障卡直接結算,推動呼包鄂榆醫療保險同城 化。鼓勵聯建養老服務設施。探索打破戶籍限制的基本社會服務體 系,建立相應的財政支出統籌分擔機制。
強化社會治理合作。加強安全和應急管理合作,共建食品藥品 安全防控網絡,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聯防聯控機制,提升防災減 災救災、突發事件預警、應急處置和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加強城鄉 公共消防等防災減災救災基礎設施建設和裝備配備、物資儲備,加 快發展政府和企業專業滅火救援隊伍。建立健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和打防管控聯動機制,推動社會治理由單個城市向城市群協同治理 轉變,形成區域全覆蓋的社會管理和服務網絡。
第二節 大力推進統一市場建設
市場制度一體化。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清理廢除 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積極推進行政許可、工商 登記、消防安全、食品藥品檢驗等領域的互通互認,實現各類生產 要素跨區域有序自由流動和優化配置。規范發展各類產權交易市 場。維護統一開放、執法規則、執法程序和監管協調機制,實現市 場監管信息共享共認、市場監管措施協調聯動、消費者權益保護跨 區協作和行政執法相互協作。
經貿服務一體化。打造集展覽交易、經貿交流、投資洽談、高 端論壇為一體的區域性經貿合作交流平臺,聯合舉辦專項投資、貿 易、文化交流活動。推行“線上營銷、線下成交”、“線下體驗、線 上交易”等新型電商模式,促進跨?。▍^)經貿往來便利化。
旅游市場一體化。規范發展旅游市場,統一服務標準,加強聯 合執法。建立旅游推廣聯盟,探索區域旅游“一卡通”,形成線路互連、客源互流、產品互補的統一旅游市場,合力建設一流的文化 旅游目的地。
第三節 創新利益協調機制
創新多元合作模式,重點支持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合作園區共 建、重大公共服務平臺、生態環境共建共保等項目建設。規范推廣 應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城市更新、基礎設施、產業承接轉移、 扶貧攻堅等。研究制定資源整合、投資共籌、項目共建辦法,探索 建立跨地區重大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和生態環境建設項目成本分擔 機制。探索共建園區和項目的產值、財稅、利潤等分享模式,引導 各類主體參與城市群建設。
第九章 組織實施
培育發展呼包鄂榆城市群,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久久為功, 建立完善實施機制,協同推進重點任務落實,切實提高城市群發展質量。
內蒙古自治區、陜西省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規劃實施的組織領 導,制定實施方案,深化細化配套政策措施,確保規劃目標任務如 期完成,重大事項、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要按規定程序報批。要打 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有效規范政府舉債融資行為,合理確 定政府債務限額,堅決遏制各類隱性債務增量,加大財政約束力度,切實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要加強輿論宣傳,及時總結推廣 經驗,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主動參與的良好氛圍。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密切配合,積極支持呼包鄂榆城市群建設發展,在政策扶持、跨區域重大項目建設、土地保障、 體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支持國家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 依托資金、智力、產品等優勢,在推動城市群發展中發揮積極作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規劃實施 的跟蹤分析和協調指導,做好各項工作任務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 督促檢查,適時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 院報告。